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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邢台市2019年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大师工作室)引进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9-08-01 来源:邢台市工业设计创新中心

    邢工信科节〔2019〕32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邢政字〔2018〕3号),根据《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邢台市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邢市财建〔2018〕13号)和《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邢台市资助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的通知》(邢工信产业〔2018〕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邢台市资助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和邢台市资助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大师工作室)引进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邢台市资助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一)申报对象、条件

    申报对象:依法在邢台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提供工业设计相关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申报条件:

    1、项目类型为工业设计资源数据库、成果展示库和快速模具手板打印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支撑工业设计发展、促进设计与产业对接的服务平台。

    2、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面向全市开放共享并正式投入运营半年以上。

    (二)资助范围

    资助范围包括:平台建设的设备购置费、工具采购费、软件购置与第三方系统开发费等。

    (三)资助标准及资助原则

    1、资助标准:对建设高效实用的工业设计基础数据库、专业知识库、信息咨询库、成果展示库等面向全市开放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投资额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

    2、资助原则: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邢台市资助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大师工作室)引进项目

    (一)申报对象

    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公司)和知名设计大师在邢台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设计分支机构(公司)、大师工作室。

    (二)资助范围

    资助范围包括:场租费、办公用品购置费、设计软件和硬件采购费、人员培训费和推广宣传费等运营补贴。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资助单位在邢台市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2、申请资助单位的主要发起单位、发起人在工业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其中工业设计机构(公司)的主要发起单位在公司的股本占比50%以上;大师工作室的主要发起人为国内外知名设计大师,且为大师工作室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

    3、运营条件:

    (1) 申请资助的设计机构(公司)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初期投资50万元人民币以上,正式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申请资助的大师工作室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初期投资20万元人民币以上,正式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年营业收入5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资助标准及资助原则

    1、资助标准:对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公司)在邢台市发起设立工业设计机构(公司)、服务企业10家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民币运营补贴;对国内外知名设计大师在邢台市设立大师工作室、服务企业10家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运营补贴。

    2、资助原则:总额控制、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邢台市资助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和《邢台市资助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大师工作室)引进项目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附件,经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

    四、相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宣传动员和申报指导,会同本级财政局对申报单位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统一性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上报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我局(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科)。

    联 系 人:徐志娟      2608017

    邮    箱:x664391845@163.com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日

    附件:邢工信科节〔2019〕3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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